各院系团委、学生科协:
根据我校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的年度计划安排,校团委、校大学生科技协会决定启动2016年度大学生科研立项(普通型)的申报工作,该项目由我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学生科技创新计划)专项支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本批申报项目类别:
自然科学类普通型项目(批次:2016P01),资助金额按成绩划分为300、500、800三档,结题周期为半年,统一结题时间为2016年11月。
哲学社会类普通型项目(批次:ZS2016B01),资助金额按成绩划分为300、500、800三档,结题周期为半年,统一结题时间为2016年11月。
(二)研究方向:
自然科学类:A(电气信息、自动控制技术类)、B(计算机科学技术、软件、网络应用类)、C(机械、航空航天、交通运输类)、D(海洋工程、水利、能源动力类)、E(数学、物理、化学化工、材料类);
哲学社会类:A哲学类、B经济类、C法律类、D社会学类、E教育类、F管理类。
二、申报条件
(一)凡本校本科生、研究生均可以项目组形式申报,每个项目不少于3人(含负责人),不超过5人,鼓励跨院系组合,项目申报由第一负责人所在院系上报。
(二)项目参与人以本科生为主(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科生),可吸收部分研究生参加立项,承担指导工作及关键技术研究,原则上每个项目组的成员中本科生不少于项目参与人总数的一半,否则不予立项。
(三)项目来源原则上为学生自主命题项目,鼓励创新小发明、小制作,最好能够解决生产生活中实际的问题。
(四)普通型项目申报鼓励有指导教师,申报项目必须有科创导航员进行监督、指导,否则将不予立项;其中,哲学社会类必须有专职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没有指导教师的项目不予立项。
(五)每名学生只能承担1个项目的负责人,每名学生以成员身份最多参与2个项目。
三、自然科学类项目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即日起至5月22日,申报项目团队研究项目、填写并向所在院系团委上交《哈尔滨工程大学2016年自然科学类大学生科研立项(普通型)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
(二)项目初审。5月22日—5月27日,院系团委组织初审,初审应有一定的淘汰率。
(三)院系上报。若所申报项目与本院系专业相关,院系负责该项目的申报、结题工作。与本院系专业不相关项目,请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纸质版一份及汇总表电子版于5月22日晚18:00-20:00送至校科协办公室(启航活动中心354室)。该类项目由校科协统一组织初审,初审结束后,将初审通过项目下发至相应专业院系进行中期检查、立项结题等工作。请各院系科协将通过初审项目的《申报书》电子版、纸制板一份(文档命名范例:01-P001-作品名,注:01为院系编号,P001为普通型项目编号,按顺序逐次排列)及院系《2016年度大学生科研立项(普通型)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于5月27日18:00-20:00统一报送至校科协办公室(启航活动中心354室),总表每个条目需逐一按要求填写,汇总表编号应与项目申报书编号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四)评审立项。本院系专业相关项目由院系直接负责初审、中期检查、立项结题等工作。各院系应确认初审后,自校科协下发到本院系的项目名单,并本着认真完成对项目的评审。每个院系的建议立项数请见附件6。
四、哲学社会类项目申报流程
(一)即日起至5月22日,申请立项学生向所在院系团委上交《哈尔滨工程大学2016年哲学社会科学类大学生科研立项(普通型)申报书》(见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
(二)请各院系于5月22日18:00-20:00统一将本院系的《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两份)和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3)统一报送启航354校科协办公室;
(三)校团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有项目进行统一评审, 2016年度大学生科研立项(哲学社会类)计划设立普通型项目150项,其中包括经济管理类70项,哲学社会,社会教育类80项。拟资助项目名单以及资助金额将在启航网公示。
五、结题要求
(一)自然科学类项目拟于2016年9月组织进行中期检查,哲学社会类项目拟于2016年12月组织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由院系科协组织科创导航员进行项目实地检查,范围为与本院系专业相关项目(含其校科协调播的其他院系项目),重点检查项目申报时团队中每一名成员所负责的工作情况,项目团队所有成员均需参加答辩,如在抽检中发现“挂名”、“坐车”等情况,则撤销该项目的立项资格。
(二)2016年度普通型立项具体结题标准详见附件1。
(三)自然科学类项目结题需提交制作实物成品,所有项目结题必须提交项目论文电子版(论文格式参考附件5)。
六、相关事宜
(一)各院系团委需将项目结题成绩报校学生科技协会进行复核,校团委最终对成绩复核通过的项目,以文件形式下发立项评审结果,项目资助经费直接划拨到项目负责人学号绑定的银行卡中。
(二)对于结题成绩为中等及以上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均将获得《校级立项结题证明书》。
(三)项目负责人如在国内外优秀期刊发表论文,可向校团委申请相关指导和版面费用支持。
希望各院系团委积极做好宣传发动、组织申报、指导督促等工作。有关事宜请电话咨询校科协立项中心负责人。
联系方式:赵舜尧13204133157邵凯恒18845075595
附件:
1.哈尔滨工程大学大学生科研立项结题标准(2016)
2.哈尔滨工程大学2016年自然科学类大学生科研立项(普通型)申报书
3.哈尔滨工程大学2016年哲学社会科学类大学生科研立项(普通型)申报书
4.2016年度大学生科研立项(普通型)汇总表
5.论文写作模版
6.2016年度自然科学类科研立项(普通型)各院系拟资助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科技协会
2016年5月14日
附件下载:普通型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