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我省高校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集中展现我省高校师生精神面貌,充分发挥榜样力量,着力实施价值引领,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团省委、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关于评选宣传2015-2016年度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暨道德模范人物(群体)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所有注册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大学生年度人物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注社会民生,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学以致用、成果丰硕,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取得优异成绩或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3)开拓进取、艰苦创业,对理想和事业有坚定的追求,诚信做事做人。
(4)追求卓越、全面发展,品德、学业、才能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受到学校和师生的一致认可。
(5)多才多艺、充满朝气,具有某一专业特长,德才兼备、积极向上,彰显我省大学生的时代风貌。
2.大学生道德模范人物(群体)
(1)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传承美德、弘扬正气,带动广大师生传播正能量,引领社会道德风尚。
(3)奋不顾身、舍己救人,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英勇无畏,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
(4)自强不息、奋斗不止,面对家庭贫困、自身疾患以及突发灾难,勇于直面逆境、不畏艰辛困苦、自强自立,在逆境中创造佳绩。
(5)热心公益、帮贫助困,积极参加或者筹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帮助孤寡老人和贫困儿童,乐于奉献,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
三、推选范围
每个学院可推荐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1名,大学生道德模范人物候选人1名,大学生道德模范群体候选群体1个。
四、评选方式
院系推荐人选,将由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进行评审,确定学校推荐人选。
五、有关要求
1.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认真负责把先进典型推荐出来,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2.按要求报送推荐表和事迹材料。推荐表(一式二份,A4纸型双面打印,见附件1、2、3)包括学校推荐信息、候选人报名信息及150字个人事迹简介,事迹介绍部分表述上要简明扼要,不要对候选人曾获得奖项作流水账式的罗列(报名表可从东北网下载:http://www.dbw.cn/)。候选人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一式一份)。事迹材料请各申报院校自拟题目、以第三人称撰写,内容上要实事求是,语言简练,避免空泛或面面俱到,重点体现2015—2016年期间突出事迹,请勿在材料内加入照片。
3.报送候选人生活照片及二寸彩色免冠照片。请各申报院校将二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以文本框形式粘贴于电子档报名表“照片”位置处。申报道德模范群体的可不报送二寸照片,但要报送电子版全体成员合影,照片格式参照电子档生活照片要求。候选人电子版生活照片只需报送一张,格式要求为分辨率800×600的jpg文件,照片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
4.各院系报送推荐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版即可,请于4月18日11:00前报送。
5.联系人:叶紫丁,联系电话:82569839,联系邮箱:yeziding@hrbeu.edu.cn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工作部 校团委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