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学生科协:
根据我校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的年度计划安排,校团委、校学生科技协会决定启动2016年度大学生科研立项(引导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实施
本次大学生科研立项(引导型)申报、评审、检查、结题等过程,由院系团委负责组织实施,校团委、校学生科技协会负责立项全过程指导和监督。
二、项目类别
(一)本批申报项目类别:
引导型项目(批次:2016Y01),包括自然科学类科研立项和哲学社会类科研立项,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100元,统一结题时间为2016年6月。
(二)自然科学类科研立项按项目类型分为科技制作立项和创意概念立项。科技制作立项应提供可演示的实物作品,作品可以是现有产品的优化制作,也可以是创新性的设计与制作,应具备一定的实用性,能够在社会生产实践中应用,有望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创意概念立项应提供作品完备的技术方案、设计图纸和项目说明书等,鼓励制作示意模型,要求技术方案概念革新、构思超前、设计新颖,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原创性强。
参加自然科学类科研立项的同学可以从以下5个方向开展研究:A(电气信息、自动控制技术类)、B(计算机科学技术、软件、网络应用类)、C(机械、航空航天、交通运输类)、D(海洋工程、水利、能源动力类)、E(数学、物理、化学化工、材料类)
(三)哲学社会科学类科研立项以人文社会科学、管理学学科为主体,主要支持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交叉领域学科新生长点及能够解决生产生活实际问题等方面的创新性研究项目,以社会调研报告或学术论文为研究成果。
参加哲学社会科学类立项的同学可以从以下6个方向开展研究:A(哲学类)B(经济类)、C(法律类)、D(社会学类)、E(教育类)、F(管理类)
三、申报条件
(一)只限于我校2014、2015级本科生以项目团队形式申报;
(二)2015级本科生以班级为单位成立若干项目团队,原则上每个项目团队3名成员(含负责人);2014级本科生自由组队,每个项目团队不多于3名成员(含负责人),项目申报由第一负责人所在院系上报;
(三)项目来源可为本院系规定命题,也可为学生自主命题项目;
(四)所有申报项目必须有科创导航员进行监督、指导,否则将不予立项;
(五)每名学生只能参与1个项目,否则将不予立项。
四、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3月25日—4月8日,项目团队确定研究项目、填写并向所在院系团委提交《2016年度大学生科研立项申请书》或《 2016年度大学生哲社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
(二)评审立项。各院系团委在提交材料之前应组织评审立项,评审立项应有一定的淘汰率。
(三)立项复审。各院系团委请于4月15日17:00前,将本学院所有申报项目的《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文档命名范例:01-P001/Y001-作品名,注:01为院系编号, Y001为引导型项目编号,按顺序逐次排列)及院系《2016年度大学生科研立项汇总表》和《2016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类科研立项汇总表》(附件4和附件5)电子版统一报送至校科协办公室(启航活动中心354室)。
五、项目指导及结题要求
(一)项目指导。院系团委应组织科创导航员对项目进行定期指导,并检查《项目申报书》中所填写的团队每一名成员所负责的工作情况以及参加启航杯的情况,项目团队所有成员均需参加答辩,如在抽检中发现“挂名”、“坐车”等情况,则撤销该项目的立项资格;
(二)项目结题。各院系团委负责组织项目结题答辩和成绩认定工作。项目作品完成后,必需参加本学院“启航杯”初赛,未参加初赛的不予结题,初赛成绩可作为认定项目结题成绩的重要依据。
(三)自然科学类科研立项鼓励提交制作实物成品(如无法提供成品则可提供作品制作过程中的视频、图片等佐证材料)和项目论文电子版(论文格式参考附件1)。
六、其他事宜
(一)各院系团委需将项目结题成绩报校学生科技协会进行复核,校团委最终对成绩复核通过的项目,以文件形式下发立项评审结果,项目资助经费直接划拨到项目负责人学号绑定的银行卡中。对于结题成绩优秀的项目给予100%的奖励,结题成绩良好的项目给予50%的奖励;
(二)对于结题成绩为中等及以上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均将获得《校级立项结题证明书》。
希望各院系团委积极做好宣传发动、组织申报、指导督促等工作。有关事宜请电话咨询校科协立项中心负责人
赵舜尧电话:13204133157
邵凯恒电话:18845075595
附件: 1.自然科学类科研立项论文写作模版
2. 2016年度大学生科研立项申请书
3.2016年度大学生哲社立项申请书
4. 2016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类科研立项汇总表
5. 2016年度大学生科研立项汇总表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科技协会
2015年3月25日
附件下载:引导型.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