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
现将《哈尔滨工程大学基层研究生团支部建设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5年11月6日
哈尔滨工程大学
基层研究生团支部建设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共青团十七届四中全会部署,围绕全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团要管团”四维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团组织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着力破解高校研究生团支部建设缺失、活力不足等重点难点问题,学校共青团决定在研究生范围内开展规范基层团支部建设工作,以解决我校一些研究生团支部存在制度建设不健全、组织生活不规范、作用发挥不突出、条件保障不够强等问题。
第二条 开展研究生基层团支部建设基本目标:
(一)规范团支部制度建设
通过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团支部的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必要的制度建设,促进研究生团支部组织运转更加规范、流程。
加强团支部服务能力
通过明确研究生团支部的工作职责和功能内涵,结合支部实际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载体,促进研究生团支部的工作开展更富有针对性、时效性。
提升团员的参与活力
通过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创新研究生团支部的设置方式、成员配备,促进更多研究生团员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的工作和建设。
第三条 开展研究生团支部建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建带团建
积极争取院系党委支持,全面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将研究生团支部活力提升作为党建带团建及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指导、支持研究生团支部建设和工作开展。
强调服务促团建
通过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服务,不断增强团组织对我校研究生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突出创新抓团建
按照青年学生成长的需要和团的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建设与新形势下院系发展相适应的研究生团支部组织网络,进一步激发研究生团支部的生机和活力。
尊重团员主体
将激发团员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作为团支部活力提升的源泉,组织支部活动请团员学生们一起设计、动议支部大事请团员学生一起决定、开展支部工作请团员学生一起参与、考评支部绩效请团委学生一起评价,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提升团支部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
第二章 规范研究生基层团支部建设的主要任务
第四条 在加强研究生团支部建设方面,主要任务如下:
(一)积极创新团建模式
鼓励各院系团委根据本院系实际情况以多种形式组建研究生团支部,除了以班级为单位组建团支部的传统方式之外,鼓励以专业、实验室或课题组为单位纵向设立团支部,以解决班级凝聚力不足、班级学生交流较少等问题。各院系须确保所有未满28周岁的研究生团员至少所属一个基层团支部。
(二)尽快完善人员配置
在团支部支委设立方面,每个团支部须完善人员配置,至少配备团支部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可根据支部特点适当增加其他团支部委员,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和分工;团支部干部人数须为单数;团支部书记原则上不能由党支部书记兼任。
(三)坚持做好支部换届
团支部干部须按期换届,团支部应在学年开学时做好换届工作,并及时将换届选举结果及新学年工作计划报送至院系团委。
(四)重点加强团员培养
团支部应加强团员管理和教育,定时组织研究生团员过好团的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上级团委指示和团支部决议;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五)认真规范推优流程
团支部须规范研究生团员培养与发展工作,在“推优入党”方面,要争取党组织的支持,认真细致做好“团推优”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证推优质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要进行全面考察、充分评议,形成团支部意见,并由团员大会讨论通过。
(六)着力丰富支部活动
每学期以团支部为单位,开展不少于1次团日活动。团支部应尽量摒弃一贯说教、以灌输为主的主题教育等传统形式,打造与学生切身相关的活动,团日活动类别包括:思想教育、文艺体育、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等。团支部应在团日活动结束后向上级团委上交活动总结。
第三章 管理与考核
第五条 研究生团支部建设由校团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各院系团委具体落实,并应建立相应管理考核机制,每学年向校团委上报研究生团支部建设情况。
(一)责任追究制度
院系团委书记是全面落实加强团支部建设的总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团支部书记是本支部落实加强团支部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直接责任。
(二)激励动员机制
校团委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品质团活”立项制度和《哈尔滨工程大学基层团组织工作评价指标体系》,鼓励研究生团支部积极开展团活,并加大院系团委工作评比中对研究生团支部建设情况考量的比例;校团委将在每年评选“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过程中,对研究生团支部予以适当倾斜。
(三)监督制约机制
在整体推进研究生团支部建设的工程中实施“双督导”制度,即校团委对各院系团委进行督导,各院系团委对研究生团支部进行督导。
第六条 校团委将根据每年“五四”表彰评比期间上报材料对各院系研究生团支部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