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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青字【2014】6号 关于召开第十一次团代会的请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7-04    浏览次数:991

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十次代表大会是2010年5月16日召开的。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工作实际,召开团代表大会的时机已经成熟,拟召开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现就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召开团代会的时间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拟于2014年6月召开。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团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黑龙江省第十三次团代会和我校第三次党代会部署;全面总结第十次团代会四年来我校共青团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和基本经验,研究确定今后三年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选举产生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号召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而奉献青春和智慧。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十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

四、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本次大会拟定代表210人。代表的分配办法:按团员总数的1.1%分配到各院系团委、教工团工委。代表的产生程序:各院系团委、教工团工委、团支部根据代表的产生条件,在广泛征求团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审查通过后,在团员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上进行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不少于20%。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产生的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五、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及产生办法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拟设委员29人(委员候选人35人,差额6人),常委11人(常委候选人14人,差额3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

本届委员会委员的产生,是由各基层单位根据委员推荐条件,在广泛征求各级团组织及团员意见的基础上,上届团的委员会研究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学校党委和团省委研究同意后,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进行大会选举。

本届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常委,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和团省委研究同意后,提交选举人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本届委员会进行选举。

妥否,请批示。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