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大学生创业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留哈创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南岗区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扶持措施(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哈尔滨市南岗区实际情况,决定启动2022年大学生自主创业资助扶持项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我区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须由在校或毕业 5 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创办并正常运营不少于6个月;
2.企业注册地址和项目落地都应在南岗区,企业成立时间需在2019年1月1日之后;
3.大学生担任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非已创立企业经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在该企业缴纳社保;
4.大学生担任企业实际控制人或在股份制企业中大学生占股超过33%以上;
5.企业应为科技型企业;
二、扶持内容及报送资料
在校和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领办、创办,在南岗区落地且有地方经济贡献的科技型企业,按照上一财年地方经济贡献给予资金奖励。
申报企业需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 《南岗区大学生自主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
2. 商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
3. 法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4. 企业营业执照、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5. 最近一个财务周期完税证明。
三、申报程序
企业须在2023年3月10日前进行校内报备,将《南岗区大学生自主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及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学生创业实践中心邮箱chuangye@hrbeu.edu.cn,并于3月15日前完成正式报名,发送至南岗区发展和改革局邮箱ngfgb907@126.com并电话告知。
四、有关说明
(一)严惩失信
1.申报人列入科研领域失信惩戒名单不得申报。
2.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的,依法追缴收回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将法人列入科研领域失信惩戒名单,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申报咨询
校团委学生创业实践中心
联系人:王灏元 联系方式:18946072804
南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樊德智 联系方式:0451-82702058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