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团情动态  通知

【组织】关于开展2022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24    浏览次数:4419

各学院团委、各团支部:

近日,按照团中央要求部署,现开展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同时“智慧团建”系统相关功能已经开放,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力,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

二、工作时间

2022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于12月集中开展,12月18日前完成。

三、工作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2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四、定级标准

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2年版,见附件),重点评估2022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政治功能发挥情况,特别突出将组织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作为核心指标。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五、“对标定级”工作步骤

1)团支部对标自评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

2)学院团委复核认定

学院团委结合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学院团委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五星级团支部要优中选优下,一般不超过支部总数的30%,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

学院团委开展复核前,要全面完成空壳团支部的整理整顿,否则无法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对下属所有团支部展开复核。学院团委“对标定级”复核率将作为评价各学院团委基层建设工作的重要指标。

3)校团委抽查评估

校团委将对各学院团委 “对标定级”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评估,重点检查五星级团支部比例明显过高、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比例明显过低等问题。

六、工作实施

1)分级负责。校团委统筹各学院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学院团委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2)激励约束。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2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支部及其负责人,2022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2021年、2022年连续2年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学院团委应及时向校团委通报有关情况,并对相应团支部进行重点整顿。

七、成果验收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于12月18日17:00前将“对标定级”录入到智慧团建系统,并依照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制作“对标定级”打分表,将打分表电子版(附件)以学年分类汇总和学院“对标定级”工作总结一同发送至组织部邮箱twzzb@hrbeu.edu.cn。总结要重点反映经验做法和正反方面的典型,在内容中突出推动落实情况,如各星级总体情况,有哪些问题,下步措施等。


联系人:董治安

联系电话:0451-82519452


附件: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2年版).pdf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2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