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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关于做好2019年度学生社团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26    浏览次数:1515

各院系团委、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哈工程党发201652、《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哈工程团发201828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对学生社团负责人(主席、副主席等)、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统一管理并加强学生社团内涵建设,现将学生社团换届及团支部成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社团换届

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应按照章程通过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公开选举、审核批准等环节遴选产生。负责人预备人选由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并将预备人选以《关于本单位学生社团负责人预备人选的请示》的形式报送至校团委。校团委批复同意后学生社团方可召开会员大会对学生社团负责人预备人选进行选举,其中学生社团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具体任职条件如下

(一)学生社团负责人任职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作风正派,原则性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够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生社团负责人须为共青团员。其中,思想政治类、志愿公益类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须为中共党员。

3.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业务能力。

4.任职前两个学期学习成绩排名须在前50%,无挂科。

5.原则上应为全校2017级及以上全日制在籍本科生或研究生。

(二)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任职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创新创业意识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

3.思想政治类、志愿公益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

4.必须是我校在职教职工。

二、学生社团团支部成立

我校学生社团须在换届工作完成后15日内成立学生社团团支部。 

(一)学生社团团支部的基本任务

1.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

2.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作贡献。

3.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弘扬网上主旋律,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4.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5.对团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6.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岗位。

(二)学生社团团支部成立流程:

学生社团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社团成立团支部申请表》(附件1),将纸质版申请表报送至业务指导单位所在团的委员会。业务指导单位所在团的委员会审批同意,以《关于本单位学生社团成立团支部的报告》形式报送至校团委

(三)团支部干部构成

学生社团团支部一般应配备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学生骨干。其中,团支部书记原则上由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团支部学生骨干由团支部结合具体实际情况进行任命。学生骨干不可兼任团支部多个职务。

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

联系人:朱小亮 

联系电话:0451-82519007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社团成立团支部申请表.docx

学生社团负责人预备人选请示模板.doc

学生社团团支部成立报告模板.docx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9年5月26